关于组织开展我校新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的通知
各学院、各教学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我校新入职教师培训制度,系统化的开展新教师教学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完成角色转换,达到教学岗位的基本要求,学校制定了《南京中医药大学新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实施方案》。根据方案的相关要求,学校自2018年起,将组织开展新教师教学能力的专项培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校2018年新进的专职专任教师(含辅导员和实验系列)
二、参培要求
1.新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是校本岗前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组织落实。培训将严格考勤,教师应合理安排好学习与工作时间,集中培训原则上一律不得请假。
2.学院应本着促进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宗旨,落实好新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的结业考核,给出综合评价建议,并填写培训结果考核汇总表,于12月20日前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纸质版须签字盖章,电子版发至中心邮箱:nzyjsfzzx2013@163.com。
3.培训所涉及的每一个项目,教师均要做好相关的过程记录,以备结业审核。
4.培训的具体要求及课程设置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新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实施方案》(附件)。培训相关事宜可咨询教发中心,联系人:步达,办公电话:85811082,办公地址:行政楼215-2。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陈晓征,电话:85811579。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新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实施方案
教务处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