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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教师参加“第四届全国中医药院校 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4-20 浏览次数: 496

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相关教学单位和附属医院:

近日,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召开第四届“中医药社杯”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教师发展论坛暨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的第一轮通知》。为切实提高我校中医学专业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展现我校中青年教师的教学风貌,贯彻落实“人才强校、质量兴校”战略方针,决定组织我校教师参赛。此项工作关系到我校中医学专业课程教学水平在全国的声誉,望相关单位认真组织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与参赛对象

本次组织推荐工作采取学院选拔、学校推荐的方式,共遴选出30名优秀主讲教师作为候选人,报名参加“第四届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

凡我校在职且担任中医学专业课程、针灸推拿学专业课程及西医学课程的主讲教师,45岁以下,含45岁。已推荐参加过竞赛或在国家级、省级、校级教学竞赛中获奖者,均可作为推荐人选。

二、竞赛分组与课程范围

本次竞赛将按照参赛教师的授课范围分为中医学基础、中医学临床课程及西医课程(不分基础与临床)三个组,各个组别分别推荐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5名,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教师5名。                                         

中医学基础课程范围:中国医学史、医古文、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内经、伤寒、温病、金匮、各家学说。

中医学临床课程范围: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学、针灸学、推拿学。

西医课程:生物化学、生理学、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病理学、医学免疫学、诊断学基础、内科学、外科学。 

三、名额分配

学院和附属医院根据名额分配,对应所属组别进行推荐,教学单位的教师建议按照所属学科并入学科所在学院参与选拔,具体名额分配为

1. 基础医学院:中医基础组10名,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5名,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5名;西医组5名,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名,中级职称3名。

2. 第一临床医学院:中医临床组4名,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名,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1名;西医组3名,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名,中级职称2名。

3. 第二临床医学院:中医临床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名。

4. 附属医院(不含一附院):中医临床组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4名;西医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名。

四、其他相关事宜

1.请各学院428日前,将《第四届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与推荐参赛教师的电子工作照(格式需压缩)发至:nzyjsfzzx2013@163.com

2. 联系人:步达,联系电话:025-85811017

 

 

 

                                                            教务处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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