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主持人: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版)》的规定,我校2013年度教师教学发展(含教学改革)专项课题结题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3年度教师教学发展(含教学改革)专项课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
1. 课题研究已结束,并已取得相应成果;
2. 课题组成员至少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其他核心期刊、大学学报发表论文2篇,论文要与课题高度相关,并标注课题编号。
三、结题程序
1. 课题主持人登录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http://jsfz.njucm.edu.cn/下载相关材料,于2016年1月20日前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提交《南京中医药大学2013年度教师教学发展(含教学改革)专项课题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2份(请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南京中医药大学2013年度教师教学发展(含教学改革)专项课题课题研究报告》(封面见附件3)及其附件材料各1份;
2. 高等教育研究所、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根据立项要求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
3. 通过专家评审的课题由高等教育研究所、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发放课题结题证书。
四、其他事项
1. 课题延期:根据课题研究进展,不能按期结题的,请课题主持人于1月20日前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提交《南京中医药大学2013年度教师教学发展(含教学改革)专项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4),原则上延期不得超过1年。逾期不结题,且未提交《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的,该课题将予以撤销,被撤销课题的课题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请各级各类课题。
2. 课题经费预算:课题负责人须提交一份课题待划拨经费的使用预算(一般课题2500元,重点课题4000元),于1月20日前一并提交。
3. 材料报送:纸质版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地址:行政楼109办公室,联系人:步达,联系电话:85811017,电子版以课题负责人为文件夹名发送至:nzyjsfzzx2013@163.com。
附件:
1. 南京中医药大学2013年度教师教学发展(含教学改革)专项课题应结题名单
2. 南京中医药大学2013年度教师教学发展(含教学改革)专项课题结题报告书
3. 南京中医药大学2013年度教师教学发展(含教学改革)专项课题研究报告封面
4. 南京中医药大学2013年度教师教学发展(含教学改革)专项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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