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推动我国新型药学人才的培养及药学学科的发展,提升医药的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中国医药教育协会培训部将于2015年7月24-28日在大连市举办“药学人才培养及学科发展研讨会”(2015-13-05-033(国),授予一类学分)共同交流和研讨药学人才培养模式、药学学科发展的动向和趋势、重大疾病的药物研发新思路等。会议采取主题演讲和互动交流等方式与参会代表进行深入、广泛的研讨和交流,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积极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报名参加。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各医药类院校主管药学类专业教育教学工作的校(院)、系领导,教务部门、药学实验中心(实验室)专业带头人及相关专业骨干教师;
2、各级医院主管院长、药剂科主任(科长)、临床药师、医务科(处)长;
3、各卫生主管部门、药监、药检、医药企事业单位等。
二、时间地点
2015年7月24日—— 7月28日 大 连(24日全天报到)
(会务组提前10天寄发报到通知,详告学习安排时间、地点及乘车路线)
三、会议内容与组织形式
1、国内外药学人才培养的现状与发展;
2、临床药学人才培养与合理用药的发展趋势;
3、预防药学:癌症化学预防从概念到实践;
4、我国药学学科的现状及发展;
5、药学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的思考与实践;
6、生物技术创新药物的研究开发策略与评审要求。
会议采取专题报告、互动研讨和论文交流等方式进行,欢迎广大药学科技人员积极参会和投稿,我们视收到论文的数量和质量结集成册。
投稿时间:请作者于7月10日前提供给大会组织进行审稿;
投稿邮箱:1025537244@qq.com
四、拟邀专家
程鲁榕 教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评价中心特聘专家、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药理组组长。
葛卫红 教授、主任药师、南京鼓楼医院药学部主任,教指委临床药学专业教学协作组组长。
刘俊义 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药学院院长、北京大学创新药物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北京大学药学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药学组成员、北京药师协会副会长、中国医药教育协会副会长、药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
李晓辉 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第三军医大学药物研究所、转化医学中心、重庆市药效评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国家新药评审专家、国家基本药和药品目录评审专家、国家重大新药创制计划评审专家、国家教育部重大项目评审专家。
史录文 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北京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主任、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评估专家、卫生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家咨询组专家等。
吴春福 教授、博士生导师、沈阳药科大学党委书记,辽宁省重大新药创制综合平台总负责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抗抑郁中药研究与评价重点研究室主任,辽宁省新药筛选重点实验室和药效评价重点研究室主任,国家级精品课程《药学概论》负责人,国家级药理学优秀教学团队负责人。
王玉琨 第四军医大学药学院院长,教授,博士,博士导师。军队药学教育副主任委员。长期从事药学教育管理和教学工作,曾讲授《医学卫生统计管理》、《中药学》、《药事管理学》、《新药临床与注册》、《军特药进展》等课程,主编《军事药物学》、《临床药理学》、《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全军药学文职人员培训教材)等。
赵志刚 主任药师,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药剂科主任、首都医科大学药理学硕士生导师、首都医科大学化学生物与药学院临床药学系主任。现兼任北京抗癌协会抗癌药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大学临床药学学科委员会委员、北京药学会常务理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评审委员会专家、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评审委员会咨询专家等。
五、收费标准
会务费1500 元/人(含资料、专家报告、茶歇、场租、证书等),同一单位六人以上团体免一领队费用;食宿费用自理,会务组统一安排。
六、继教学分证书
本项目为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项目编号为2015-13-05-033(国),学员完成研修内容,授予国家级I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七、报名方式
报名回执请按附件样式填写后,及时传至会务组。为确保您已报名成功,请之后来电或者发短信予以确认。会务组将根据报名回执在开班前一周发出报到通知,准确告知报到地址及有关事宜。如有疑问,欢迎垂询!
会务联系人:崔 丽 13391966894
报名电话(传真): 010-88775880 邮 箱:yjxhbgs@126.com
项目负责人:刘凤飞
附件:《报名回执表》
中国医药教育协会
培训部
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